离婚知识-正文

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怎么办?

帮助2028人 2020-12-23

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新增了“离婚冷静期”制度。什么是离婚冷静期?法律如何规定离婚冷静期?离婚冷静期的适用条件是什么?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应怎样处理?蜗牛家事带您了解离婚冷静期届满的处理方式~

 

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离婚登记需要先申请,申请之后三十日内可以撤回,这三十日相当于给想要离婚的当事人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,这条规定也被大家称为“离婚冷静期”。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,那么离婚冷静期届满后,该如何处理呢?

当协议离婚过程中遇到冷静期期限届满的情形,一般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:

一、夫妻双方均反悔,不同意离婚

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,若双方均反悔,不愿意离婚,则可不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,婚姻登记机关会视为双方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婚姻关系仍然合法有效。

二、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

离婚冷静期届满后,若夫妻双方均不反悔且决意要解除婚姻关系,则应当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,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,完成离婚登记手续,婚姻关系即为解除。

三、一方同意离婚,另一方反悔不同意离婚

若双方对是否离婚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,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,不同意离婚的一方需拒绝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,三十日后会视为双方撤回离婚登记申请;坚持离婚的一方则需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。

当然,双方若重新协商一致,可在冷静期届满30日内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。若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未领取离婚证,但仍然想要离婚,也可再次向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。

 

关于离婚冷静期届满的处理方式,蜗牛家事就给您解读到这儿啦~

当双方达成一致时,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。协议怎么谈判才能达成一致、协议风险有哪些、签订流程是什么、怎么准备离婚材料、怎么办理手续等等,这些都是选择协议离婚时需要了解的内容。点击离婚知识,了解更多相关问题。